致各潜在投标人:
新疆富蕴县也色喀拉水库工程监理招标文件已发布,现收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相关监督指导意见,现对招标文件做以下澄清:
原招标文件中投标人资格要求现更正为“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不要求监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监理能力;2.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等(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需提供成立以来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除外);3.业绩要求:不要求;4.总监理工程师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高级及以上水利工程相关专业技术职称,(总监理工程师由监理单位任命符合合同约定条件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担任);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工程中承担监理工作,但是,同一县(市、区)同类型小型工程除外;5.拟投入项目的管理人员配备: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令(第59号)《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定》、《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规范》SL288-2014;拟投入的本项目监理团队成员均为本单位人员,须提供近3个月(2026年07月01日至2026年09月31日)社保明细,新入职人员不做要求。”;类似业绩现更正为“类似工程:小(1)型及小(1)型以上的新建水库工程监理”;合同条款及评标办法的更正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其余内容不变,现发出澄清说明,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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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slzb.net/view/767/okpnyaABni4p5U9XjpXO.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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