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东湾原水利局所属办公设备搬迁服务
询价采购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盘锦市水利局现对辽东湾原水利局所属办公设备进行搬迁。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辽东湾原水利局所属办公设备搬迁服务
二、项目概况
(一)服务地点
****中心原水利局(旧址),****街****号后院(新址1),于岗子排水站(新址2),****中心(新址3)。
(二)搬迁时间
2026年9月下旬。
(三)服务内容
辽东湾原水利局办公区域内所有办公桌椅、文件柜、档案资料、办公设备、空调、库房物资及其他附属设施等。搬运量以实际搬运物品为准,如有意向参与服务单位可至现场踏勘并报价。
(四)服务要求
1.负责所有搬迁物品拆卸、搬运、运输、安装复原全流程服务。
2.提供装纸箱、编织袋、胶带、泡沫等打包所需物品。
3.配备专业拆装人员、搬运人员及合规厢式运输车辆,文明作业,遵守单位管理制度。
4.搬迁过程中做好安全防护,负责搬运途中及装卸过程的物品损坏、遗失理赔,承担全部责任。
5.须服从甲方现场调度,****楼、分批次有序搬迁,不得影响单位正常工作秩序。
6.搬迁作业及运输途中,如发生交通事故、人员受伤、人员伤亡等各类安全事故及意外情况,全部安全责任、事故责任、经济赔偿责任及法律责任均由搬家服务商全权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不予任何赔付。
三、采购金额
采购预算资金不超过6万元。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须为依法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在实际操作中通常需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2.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一般需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财务报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需提供具备该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承诺书。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凭证,或依法免税、免缴纳的相关证明文件。
5.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供应商须就此提供书面声明。
6.具备固定办公场所、专业搬迁团队及合规运输车辆,有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办公搬迁工作经验者优先。
五、报价要求
1.报价文件资料包括:(1)询价报价表;(2)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附法人代表或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3)营业执照;(4)类似业绩及其他资料(如有)(上述资料需加盖公章并密封)。
2.本项目采用最低报价法。最低价中标,即以所有有效报价中最低价者中标。
六、报价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2026年9月20日17:00 (北京时间)
地点:****中心。(可将响应文件邮寄至辽宁****大街****号****楼。收件人:吴树奎130****3939)
七、成交通知
1.递交文件截止日期结束后三日内,我单位将向最低报价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2.《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八、签订合同
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日内签订采购合同。
2.询价采购公告、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有效承诺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如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或在签订合同时擅自改变成交状态的,采购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4.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树奎 联系电话:130****3939
附:响应文件
盘锦市水利局
2026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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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slzb.net/view/8247/Lpi1o6ABMqitpwL5Nik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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