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由原“2026年06月12日09:30(北京时间)”现延期至“2026年07月14日09:30(北京时间)”; 2、计划开工日期及计划竣工日期同步顺延,其中计划开工日期延至2026年7月24日;计划竣工日期延至2027年3月4日,总工期223日历天不变; 3、招标文件/第二部分专用要约条款/1.9.1业绩60个月有效期范围由原“2021-6-13至2026-6-12”变更为“2021-7-15至2026-7-14”; 4、问:投标人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技术负责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施工员、质量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资料员、材料员)均为本企业正式员工,除应提供相应资格证书外还需提供拟派人员开标前连续 6 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和住房公积金证明(补缴的住房公积金证明材料不予认可)。建造师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六个月社保和公积金的是否可以以证书变更时间为准? 回复:可以。 5、其余内容不变,具体内容详见澄清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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