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为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天津电力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服务采购,采购单位为内蒙古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经采购单位批准,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询比采购。二、工程概况和采购范围 1、工程概况:本工程拟建设2×66万千瓦高效超超临界、一次中间再热、间接空冷、凝汽式汽轮发电机机组,同步建设烟气脱硫及脱硝设施,并留有扩建条件。 2、采购范围:内蒙古能源集团金山发电厂2×66万千瓦煤电扩建项目主体建筑安装工程B标段锅炉本体设备及管道保温安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锅炉炉墙敷设、锅炉本体保温、锅炉保温外护板安装、热控系统伴热电缆敷设、脱硝系统保温。 3、项目所在地: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黄合少镇东讨速号村。厂址西侧毗邻沙良产业物流园,南侧为规划的航天一街,东侧为科工六路,西侧为排洪渠。西北距呼和浩特市约17.5km,北距呼和浩特白塔国际机场约13.5km,西南距正在建设的呼和浩特盛乐国际机场约50km。三、响应人资格要求(1)响应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履约能力和承担法律责任的法人,具有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2)响应人未被列入内蒙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清单、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及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天津电力建设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3)响应人须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施工壹级及以上资质证书;(4)响应人需提供近五年(2021年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或开工时间为准)60万千瓦及以上(新建、扩建)火电工程设备管道保温安装施工业绩不少于一项,响应人须提供符合本采购要求的业绩合同扫描关键页(施工范围、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时间或开工时间、甲乙方盖章页)单项合同金额大于500万元,并附与业绩对应的任意一张有效结算发票,发票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附发票及对应发票的“***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均有效。(5)响应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二级建造师(机电工程)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经理需提供相应类型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至少一份(合同关键页必须包含:首页、施工内容、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能证明项目经理的相关证明等);项目经理需提供近半年社保缴纳证明;项目经理需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四、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内蒙古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天津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路****号 联系人:刘澍 电话:022-****6126;13821428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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