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化至左卫公路工程水土保持监测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宣化至左卫公路工程 已由张家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张发改审批[2012]26号 批准建设,招标方案核准文号为发改招核第08-113号。项目业主为张家口****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债券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张家口****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水土保持监测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宣化至左卫公路工程水土保持监测服务项目
2.1.2建设地点:河北省张家口市
2.1.3 建设工期:宣左主线于2010年开工,计划于2026年底完工;宣化区连接线于2010年开工已建成;清水河滨河西路及清水河滨河东路连接线于2009年开工已建成;洋河滨河北路连接线于2010年开工,计划于2026年底完工。
2.1.4建设规模及划分:
主线起自宣化县贾家营镇西侧,****道****线顺接,止于怀安县左卫镇西与洋新线顺接,路线全长51.26Km。
四条连接线全长66.975km。一、宣化区连接线,起自宣化县西深沟村西,与宣左公路主线平交,止于宣化县宋家庄与朱家庄中间,与张宣公路平交,路线全长19.66km。二、清水河滨河西路连接线,起自南环线清水河大桥西端,止于洋新线公路,路线全长5.53km。三、清水河滨河东路连接线,起自南环线清水河大桥东端,止于明湖北岸,路线全长4.35km。四、洋河滨河北路连接线,****道****线洋河大桥北端,路线终点与拟建宣左公路相接,路线全长37.435km。
2.1.5技术标准
宣左主线K0+000~19+000、K44+620~K51+260段采用4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采用80Km/h,路基宽度为24.5m;K19+000~K44+620段采用6****城市主干路(I)级标准建设,设计速度采用60Km/h,路基宽度为40.0m。
宣化区连接线采用4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采用80Km/h,路基宽度为24.5m。清水****城市主干路(Ⅰ)级,设计速度:60Km/h;路基宽度22.5m0~40.0m。清水****城市主干路(Ⅰ)级,设计速度:60Km/h;路基宽度40.0m。洋****城市主干路(Ⅰ)级,设计速度:60Km/h;路基宽度40.0m。
2.1.6本次招标分为1个合同段。
2.1.7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备案完成,含后续主管部门核查配合工作。
2.2招标范围:宣化至左卫公路工程水土保持监测服务项目,详见发包人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资质、业绩、信誉等满足附件1要求的资格审查条件,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分为 1 个标段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网”网站(http://****.gov.cn全国范围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2026年9月4日8:00至 2026年9月10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平台》(https://www.****.com)”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3本项目采取电子方式招投标,拟投标的单位须在“《***平台》”自行接收招标文件、变更、澄清和补遗等相关资料。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 / 年 / 月 / 日 / 时 / 分,集中地点: / ;
投标预备会时间: / 年 / 月 / 日 / 时 / 分,地点: / 。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9月24日上午9时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平台》(https://www.****.com)”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投标。
开标地点:惠招标电子电子开标大厅。
6.3本项目开评标现场无需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无需到开标地点现场投标。
6.4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
特别提示:
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不显示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平台(http://www.****.com)、***平台(https://www.****.com)上发布。
《***平台》技术支持电话400****998。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概不负责。
8.异议渠道
可通过“***平台”提出异议。
招标人:张家口****中心;联系人:吴雷;联系电话:0313-***1588,地址:****路****号;电子邮箱:zj****@****.com 。
招标代理:河北光大一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刘仁杰;联系电话:0313-***7217 ;地址:****大街****号****楼,电子邮箱:gu****@****.com。
9.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张家口市公路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0313-***6621
邮箱:__****@****.com
10.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否
11.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招标人或者其委托***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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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付费主体 |
收费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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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化至左卫公路工程水土保持监测服务项目 |
投标人/供应商 |
600 |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张家口****中心
地 址:****路****号
联系人:吴雷、张丹
电 话:0313-***1588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光大一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大街****号****楼
邮 编:050000
联 系 人:刘仁杰、王彦彪
电 话:0313-***7217
电子邮件:gu****@****.com
9.附件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件2:评标办法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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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等级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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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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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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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5年内(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完成过1项水土保持监测服务业绩; |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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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誉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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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在过去3年中(2021年3月1日至今)不曾在公路类水土保持监测合同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公路类水土保持监测合同被解除或受到省市、部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情况;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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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 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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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1 |
1、具有水土保持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2、近5年内(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作为项目负责人完成过1项水土保持监测服务业绩。 |
附件 2: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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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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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1) 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 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3) 对投标人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要求的业绩合同金额进行排序,总合同金额高的优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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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 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 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补遗书编号(如有)、服务期限、工程质量要求; b. 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 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c. 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2) 如采用资格预审,与申请资格预审时比较,投标人发生合并、分立、破产等重大变化的,仍具备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且其投标未影响招标公正性: a. 投标人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企业法人营业***网上截图; (3) 投标人仍然满足资格预审文件中规定的资格预审条件最低要求(资质、业绩、人员、信誉等); b. 与所投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况;与招标人也不存在利害关系并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4)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 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 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 若投标保证金釆用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c. 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 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d. 若投标保证金采用保证保险形式提交,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e. 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电子保函形式提交,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f. 若投标保证金采用投标保证金承诺书形式提交,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5)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中使用CA 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或鲜章,授权委托投标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还应当在授权委托书上分别加盖单位电子印章或鲜章、法定代表人电子印章或亲笔签字,被授权人在授权委托书上亲笔签字。(本项目法定代表人签字指法定代表人电子印章或亲笔签字,法定代表人电子印章包括方章及手签章) (6)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 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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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条款 名称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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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投标人未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8) 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 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1 款规定,且按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了“拟分包项目 情况表”。 (9) 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10) 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11) 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12)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3)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 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 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 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 d. 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 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 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 齐全完整: a. 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补遗书编号(如有)、 投标价 (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 已标价报价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 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 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 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 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如有)。 (4) 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 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 备选投标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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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1) 投标人具备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资质证书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开户信息资料)。 (2) 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 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 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 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 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 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 何一种情形。 (8) 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5项规定。 (9) 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5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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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条款 名称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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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
分值构成(总分100 分) |
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技术建议书:45分 主要人员:20分 企业业绩 :20 分 履约信誉:5分 第二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标价: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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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 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按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选取前三名 (若不足三名,则选取相应数量),对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的评标价作算术平均(根据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项规定在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除外),将该平均值作为评标价平均值。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 将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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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 |
评标价的 偏差率计 算公式 |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偏差率保留 2 位小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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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1 |
完善 |
不采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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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2(2) |
完善评标 办法正文 |
g. 不同投标人使用同一电脑或者同一加密工具编制投标文件的; h. 不同投标人提交电子投标文件中的IP地址相同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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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
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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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评分 因素 |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
分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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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4(1) |
技术建议书(暗标) |
45 分 |
招标项目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其对策措施 |
15分 |
项目的特点和关键技术问题的针对性一般,技术建议基本可行,得9.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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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的特点和关键技术问题针对性较强,技术建议可行,得9.1-1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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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的特点针对性强,关键技术问题对策明确、合理,技术建议科学、有效、可行,得12.1-1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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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量及计划安排 |
15分 |
工作量及计划安排基本合理,得9.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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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量及计划安排合理,得9.1-1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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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量及计划安排科学,安排周密,得12.1-15.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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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安全保证措施 |
15分 |
质量、进度及安全保证措施不够具体,可实施性一般,得9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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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进度及安全保证措施较具体,可实施性较强,得9.1-12.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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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进度及安全保证措施具体可靠,可实施性强,适合本项目,得 12.1-15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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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2) |
主要人员 |
20 分 |
项目负责人任职资格与业绩 |
20分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要求得1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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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项目负责人每增加1个类似业绩加4分,最多加8分。 类似业绩:近5年内(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作为项目负责人完成过1项水土保持监测服务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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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3) |
评标价 |
10 分 |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 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投标人评标价- 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E1; (2) 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投标人评标价- 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E2。 其中,F=10;E1=0.2;E2=0.1;评标价最低得分为 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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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4) |
其他因素 |
25 分 |
企业业绩 |
20分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要求得 12.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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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增加1项满足资格审查条件要求的业绩加4分,最多加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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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信誉 |
5 分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要求得 5.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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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各评分因素得分应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
2、缺项则该项得 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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