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永川区板桥镇通明等3个村农村土地整治项目已由重庆市永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永发改审批〔2026〕8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其他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1 建设地点:永川区板桥镇通明村、本尊村、欧家坝村。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项目实施地块132个,实施规模44.6867公顷,预计可增加耕地面积39.6867公顷(均为旱地,其中旱改水1.1854公顷)。主要建设内容为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
2.3 本项目工程总投资金额:809.85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约638.98万元。
2.4 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施工图图示所有内容,以及本项目招标期内招标人发布的澄清(答疑)及修改(补遗)等通知文件、技术交底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工期要求:工期为18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2.7 其他:/。
3.1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
3.2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方式三:本项目以合同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分包给中小企业的合同份额需达到40%以上。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4.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4.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招 标 人: | 重庆****中心 | 代理机构: | 重庆国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 址: | ****路****号 | 地 址: | 重庆****路****号加州1号29-17 |
| 邮 编: | 402160 | 邮 编: | 401147 |
| 项目负责人: | 罗老师 | 项目负责人: | 曾霜 |
| 电 话: | 电 话: | ||
| 传 真: | 传 真: | 023-****0363 |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渝北红锦支行 | |
| 账 号: | 账 号: | 50050106450000000042 | |
| 监督部门: | 重庆市永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 电 话: | 023-****1625 | ||
图纸-永川区板桥镇通明等3个村农村土地整治项目(1).rar
工程量清单-永川区板桥镇通明等3个村农村土地整治项目.xls
[50011820260918001010101].cqz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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