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石柱县毛滩河金铃乡防洪治理延伸工程已由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石发改审〔2026〕54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水利工程服务站,建设资金来自水利发展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水利工程服务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2.1 建设地点:金铃镇、新乐镇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中心线总长3700m,其中毛滩河主河段2871.79m,马扬笔沟段278.21m,白果坝河段250.00m,白杨坝河段300.00m。本工程由护岸工程、疏浚工程、附属工程3部分组成:护岸工程:新建护岸长度1293.30m。其中:左岸护岸长度624.23m,右岸护岸长度669.07m;疏浚长度839.00m,疏浚方量3556m³;附属工程:改建金铃镇龙塘坝组疏洪设施1座,新建仿木栏杆128m;新建下河梯步6座,穿堤建筑物5座;波形防护栏杆263m;****路****m;配置掌上一张图系统1套及笔记本电脑2台等工作内容。
2.3 ☑本项目工程总投资金额:约780.72万元;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及图示图说等所示范围的全部施工内容,具体以招标人发出的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含答疑、补遗、澄清)所包含的全部内容为准。
2.5 工期要求:工期为 18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1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
3.2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是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本项目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4.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4.2 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 招 标 人: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水利工程服务站 | 代理机构: | 重庆中睿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 址: | ****路****号 | 地 址: | 重庆市九龙坡区渝州路街道大杨石组团H分区H21/****楼 |
| 邮 编: | 邮 编: | ||
| 项目负责人: | 朱老师 | 项目负责人: | 曾佳 |
| 电 话: | 023-****7955 | 电 话: | 151****0481 |
| 传 真: | 传 真: |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 账 号: | 账 号: | ||
| 监督部门: | 石柱县****中心 | ||
| 电 话: | 023-****7116 | ||
毛滩河施工图CAD.zip
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及最高限价(石柱县毛滩河金铃乡防洪治理延伸工程).xls
[50024020260902007010101].cqzf
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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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slzb.net/view/889/GgXca6ABLRKCxEZf3YFW.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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