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江津区供水保障工程一期项目(工程名称)已由 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津发改审[2025]158号和津发改审[2026]158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重庆市江津区江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及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重庆市江津区江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一标段)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1 建设地点: 重庆市江津区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江津区供水保障工程一期项目(一标段)包含珞璜华博水厂改扩建项目、***网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项目、***网***网完善工程3个子项目,概算批复建安费合计23917.2万元。
2.3 本次招标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费估算金额: 23917.2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监理合同估算金额: 227.5万元
2.4 招标范围:监理范围具体以本项目施工图设计范围为准,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施工阶段、竣工验收移交阶段、工程结算、配合工程审计及质量保修期(含缺陷责任期)全过程监理。履行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四控制、两管理、一协调、一履职”即:质量控制、造价控制、进度控制、安全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同时根据法律、法规、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的监理职责。
2.5 监理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验收通过之日止,计划施工工期:18个月,缺陷责任期:24 个月。
2.6 标段划分: /
2.7 其他: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招 标 人: | 重庆市江津区江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重庆拓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 地 址: | 重庆****路****号 | 地 址: | 重****大道****号33-8号 |
| 邮 编: | 402260 | 邮 编: | |
| 项目负责人: | 李老师 | 项目负责人: | 熊忠平 |
| 电 话: | 023-****0778 | 电 话: | 023-****2284 |
| 传 真: | 传 真: |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 账 号: | 账 号: | ||
| 监督部门: | 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 电 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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