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重庆市渝东北岭谷区南山—万倾山生态保护修复项目(二期)已由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渝发改农经〔2026〕42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投资及区县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市****中心、巫溪县林业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1 建设地点:巫溪县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2026年度巫溪县一标段:退化林修复约1.388万亩、配套作业便道约2千米、配套蓄水箱约2口;2026年度巫溪县二标段:退化林修复约1.112万亩、配套作业便道约1.5千米、配套蓄水箱约2口;2026年度巫溪县三标段:退化林修复约1.222万亩、配套作业便道约1.5千米、配套蓄水箱约1口;2026年度巫溪县四标段:退化林修复约1.278万亩、配套作业便道约1千米、配套蓄水箱约2口;2026年度巫溪县五标段:退化林修复约1.6万亩、配套作业便道约2千米、配套蓄水箱约2口;2026年度巫溪县六标段:退化林修复约1.4万亩、配套作业便道约2千米、配套蓄水箱约1口。最终建设任务以国家下达的建设任务为准。
2.3 本项目工程总投资金额:15914.98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费估算金额:2026年度巫溪县一标段:约1446.1万元;2026年度巫溪县二标段:约1160.1万元;2026年度巫溪县三标段:约1267.8万元;2026年度巫溪县四标段:约1326.9万元;2026年度巫溪县五标段:约1663.7万元;2026年度巫溪县六标段:约1453.7万元。
2.4 招标范围:重庆市渝东北岭谷区南山—万倾山生态保护修复项目(二期)各项目、各标段作业设计的工程项目的所有内容(具体以所属标段后期工程量清单明确的内容为准)。项目具体实施范围以经招标人审定的施工图、变更文件为准;实施过程中招标人可对建设任务、建设规模予以调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该类范围变化带来的风险,并在投标费率报价内综合考虑。
2.5 工期要求:365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24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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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
项目所涉镇街 |
建设规模 |
建安费估算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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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巫溪县一标段 |
尖山镇(川山村、太平村、八佳村、百步村) |
退化林修复约1.388万亩、配套作业便道约2千米、配套蓄水箱约2口 |
144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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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巫溪县二标段 |
尖山镇(白云村、大包村、尖山村) |
退化林修复约1.112万亩、配套作业便道约1.5千米、配套蓄水箱约2口 |
116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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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巫溪县三标段 |
田坝镇(白草村、黄草村、鹿池村、上鹿村、中鹿村) |
退化林修复约1.222万亩、配套作业便道约1.5千米、配套蓄水箱约1口 |
126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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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巫溪县四标段 |
田坝镇(石堰村、双箭村、田坝村、田湾村、西阳村、兴物村、岩湾村) |
退化林修复约1.278万亩、配套作业便道约1千米、配套蓄水箱约2口 |
132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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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巫溪县五标段 |
红池坝镇(大河村、小河村、茶园村、榆树村) |
退化林修复约1.6万亩、配套作业便道约2千米、配套蓄水箱约2口 |
166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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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巫溪县六标段 |
红池坝镇(龙台村、中岗村、兴合村) |
退化林修复约1.4万亩、配套作业便道约2千米、配套蓄水箱约1口 |
1453.7 |
注:重庆市****中心及对应区县林业局作为招标人,同步启动2026年度第二批次“重庆市渝东北岭谷区方斗山—无量山生态保护修复项目(二期)、重庆市渝东北岭谷区南山—万倾山生态保护修复项目(二期)”2个工程施工招标,共11个标段。本次招标规定:同一投标人本次最多可参与11个标段中的3个标段投标,且只能中标1个标段。
(1)若同一投标人11月2日投标标段数量大于3个,则其11月2日所投全部标段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2)若同一投标人11月2日投标标段数量加上其11月3日已投投标标段数量合计大于3个,则其11月3日所投全部标段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若同一投标人在多个标段评标结果中均排名第一中标候选人,则仅授予其【投标费率×建筑安装工程费估算金额】计算值最大标段的中标资格,该投标人其余标段丧失中标资格。招标人在剩余标段定标时,按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中标人。
2.7 其他: /
3.1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
3.2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是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本项目以合同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分包给中小企业的合同份额需达到 40 %以上。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者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4.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4.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3)联合体成员单位中具有施工资质的单位承担土建部分(作业便道或蓄水箱)施工;
(4)联合体全部组成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单位。
| 招 标 人: | 重庆市****中心、巫溪县林业局 | 代理机构: | 重庆招标采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地 址: | 重庆市两江新区春兰三路 1 号 | 地 址: | ****路****号 |
| 邮 编: | 401121 | 邮 编: | 400023 |
| 项目负责人: | 刘先生 | 项目负责人: | 玉杰 |
| 电 话: | 023-****5286 | 电 话: | 023-****0823 |
| 传 真: | 传 真: |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 账 号: | 账 号: | ||
| 监督部门: |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 电 话: | 023-****5878 | ||
[50000120260929001070107].CQZ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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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slzb.net/view/889/TFJoIaEBni4p5U9XsCni.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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