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重庆枢纽港产业园绿色集疏运示范工程勘察设计 已由 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津发改审【2026】235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重庆江津枢纽港产业园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上级资金和企业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重庆江津枢纽港产业园运营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1 建设地点: 重庆市江津区。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本项目共占地约316 亩,在珞璜港、进港大道等重要物流节点新建约105000 平方米货运集卡作业待泊区,车位约589 个,配套建设绿色综合能源服务站(含重卡换电、大功率充电)、光伏车棚、智能道闸、视频监控等设施;建设集疏运中转站场19000 平方米;建设物流公共场站堆场约50000 平方米,包含集装箱标准化堆场、监管查验堆场;完善场站与周边相应设备与附属设施;建设1 ***平台及智慧调度系统等,建成后形成重庆枢纽港产业园绿色集疏运一体化节点,有效提升区域货物集疏运效率和通关便利化水平。
2.3 本项目工程总投资金额: 17264.5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费估算金额: 13731.03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勘察设计合同估算金额: 265.8万元
2.4 招标范围: 完成本项目建设内容范围内的工程勘察(含初勘、详勘)、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编制)。具体以招标人发布的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补疑、答疑、澄清中补充的全部内容和要求为准。
2.5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 90日历天(其中:方案设计20日历天;地质勘察20日历天,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50日历天)。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投标人应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勘察和设计两类资质:
I、投标人应具备下列勘察资质之一:
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勘察专业类 岩土工程甲级或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II、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设计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
③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2条内容。
| 招 标 人: | 重庆江津枢纽港产业园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重庆欣宏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 址: | 重****大道****号****大楼****楼 | 地 址: | ****路****号龙湖水晶国际1501 |
| 邮 编: | 邮 编: | ||
| 项目负责人: | 刘波 | 项目负责人: | 满晓迪 |
| 电 话: | 023-****2933 | 电 话: | 133****2881 |
| 传 真: | 传 真: |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 账 号: | 账 号: | ||
| 监督部门: | 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 电 话: | 023-****0404 | ||
[50011620260914002030101].cqz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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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slzb.net/view/889/b0jfwaABni4p5U9XDfvA.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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