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重庆市璧山区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正兴镇 剩余工程量)(第二次)已由重庆市璧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璧发改﹝2023﹞26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国隆农业科技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和市级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国隆农业科技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1 建设地点:重庆市璧山区正兴镇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田块整治约615.041亩,SY-zzc-1-200m3中转水池混凝土浇筑及相应附件安装,50m3中转池拆除与重建11座,整修石磨滩山坪塘(SY-SPT-1)及断碑岚垭山坪塘,其余山坪塘新修闸阀、放水井及溢洪道,管道埋深不足部分重新开挖回填及埋管,镇墩浇筑,管道包封,新建排水沟、八凤桥提灌站新建泵房1座,提灌站附属设施新建及线路安装,新建泥结石机耕道,安全警示牌安装,公示标识牌面层装饰,地力培肥,设备购买等。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413.274749万元
2.4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设计图和图纸说明、设备采购、招标文件(含答疑、补遗)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具体以招标人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工期要求:工期为3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1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 □否
3.2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是 □否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方式一:本项目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4.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4.2 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招 标 人: | 重庆国隆农业科技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重庆明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地 址: | 重庆****大道****号****楼 | 地 址: | 重庆****大道****号****楼 |
| 邮 编: | 邮 编: | ||
| 项目负责人: | 王老师 | 项目负责人: | 任连春 |
| 电 话: | 182****7746 | 电 话: | 139****7113 |
| 传 真: | 传 真: |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 账 号: | 账 号: | ||
| 监督部门: | 重庆市璧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 电 话: | 023-****6363 | ||
重庆市璧山区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正兴镇剩余工程量)工程预算表(1).xlsx
[50022720260727001010201].CQZ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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