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众高端装备产业园扩建项目工程总承包工程总承包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乐众高端装备产业园扩建项目已由苏州张家港市数据局以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张数据投备〔2026〕127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张家港市乐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乐众高端装备产业园扩建项目工程总承包(标段)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乐余镇永利村202县道以东、乐丰路以北
2.1.2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12000万元,在现有约193亩的地块范围内进行扩建,现状厂房总建筑面积约6.1万平方米,拟拆除厂房约2万平方米,保留厂房约4.1万平方米,新建厂房7栋,新建厂房建筑面积约5.2万平方米,扩建后总建筑面积约9.3万平方米。重点引进高端装备制造企业,打造成乐余高端装备制造基地。 同时完善产业园基础设施,改造园区西入口1处,****道****条,改造后为双向四车道,沥青路面,路长约310米,路宽约24米;新建园区南入口1处,****道****条,双向四车道,沥青路面,路长约400米,路宽约20米。
2.1.3合同估算价:11895.0万元。
2.1.4总期限要求:395日历天。
其中:
设计开工日期:2026年12月01日
施工开工日期:2026年12月31日
工程竣工日期:2027年12月30日
除上述总工期外,发包人还要求以下节点工期(如有):
2.1.5 其他:
2.2招标范围:在现有约193亩的地块范围内进行扩建,现状厂房总建筑面积约6.1万平方米,拟拆除厂房约2万平方米,保留厂房约4.1万平方米,新建7栋单层和双层厂房,新建厂房建筑面积约5.2万平方米。单栋最大面积约13000平方米。最大单跨跨度不超过27米,双层厂房跨度不小于12米。同时完善产业园基础设施。采用设计、设备采购、施工一体化模式(EPC),为交钥匙工程,包括本工程用地红线规划范围内的全部设计(含方案、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概算、工程施工、设备购置并安装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保修期内的保修、移交、备案等相关资料的办理等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全部工作。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以上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申请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建筑工程)和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以联合体形式申请投标的,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派出,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拟派工程总承包投标人及项目经理****城乡建设部有关规定。
3.3 申请人及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
☑ 3.3.1.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
☑ 3.3.1.2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本次类似工程业绩认定标准及要求以下文公告内容为准。 注:1、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除法律法规不予认可的情形外,以下情形也不予认可: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2、上述业绩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中的信息、数据为准。申请人必须提前入库,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应上传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3.3.2 ☑ 自2024年10月16日 以来,企业和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3.3 ☐ 自 年 月 日 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3.4 ☐ 自 年 月 日 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3.5 ☐ 自 年 月 日 以来,申请人或者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3.4申请人不得有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 ☑ 接受 ☐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评审标准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
5.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附件。
6.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获取时间:2026年09月24日17时00分至2026年10月09日23时59分;
6.2获取方式:申请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平台”获取;
本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中“***平台”是指:***平台张家港频道 https://****.com
7.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0月16日9时15分。
7.2逾期送达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网、***平台上发布。
9. 招标人信用承诺书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人信用承诺详见附件。
10.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
张家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处 0512-****1559
11. 联系方式(异议)
|
招 标 人:张家港市乐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张家港力天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
|
地 址:乐余镇 |
地 址:****路****号 |
|
邮 编:215621 |
邮 编:215600 |
|
联 系 人:秦裕宸 |
联 系 人:严勤 |
|
电 话:186****2322 |
电 话:173****6550 |
|
传 真: |
传 真: |
|
电子邮箱:94****@****.com |
电子邮箱:15****@****.com |
2026年09月24日
因系统模板限制暂无法调整,本次公告内容以下文为准,本款前述条款不予适用:
乐众高端装备产业园扩建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乐众高端装备产业园扩建项目已由 张家港市数据局以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张数据投备(2026)1276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张家港市乐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张家港市乐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自筹/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项目建设采用:☑自建、□代建、□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乐众高端装备产业园扩建项目工程总承包(标段)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张家港力天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乐余镇永利村202县道以东、乐丰路以北;
2.1.2建设规模:在现有约193亩的地块范围内进行扩建,现状厂房总建筑面积约6.1万平方米,拟拆除厂房约2万平方米,保留厂房约4.1万平方米,新建厂房7栋,新建厂房建筑面积约5.2万平方米。同时完善产业园基础设施。
2.1.3合同估算价:11895.00万元
2.1.4总工期要求: 395 日历天。
其中:
设计开工日期:2026 年 12 月 1 日
施工开工日期:2026 年 12 月 31 日
工程竣工日期:2027 年 12月 30日
2.1.5 质量要求: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所有工程设计须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地方的相关设计规范、标准、规定等要求,并确保通过有关部门组织****中心的审查(包括各专项审查)。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采购要求的质量标准:工程所有物资(材料、设备等)符合有关质量标准规范,满足使用要求。
2.1.6 其他:/
2.2招标范围:在现有约193亩的地块范围内进行扩建,现状厂房总建筑面积约6.1万平方米,拟拆除厂房约2万平方米,保留厂房约4.1万平方米,新建7栋单层和双层厂房,新建厂房建筑面积约5.2万平方米。单栋最大面积约13000平方米。最大单跨跨度不超过27米,双层厂房跨度不小于12米。同时完善产业园基础设施。采用设计、设备采购、施工一体化模式(EPC),为交钥匙工程,包括本工程用地红线规划范围内的全部设计(含方案、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概算、工程施工、设备购置并安装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保修期内的保修、移交、备案等相关资料的办理等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全部工作。
2.3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否
□是
2.3.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2.3.1.1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接受大企业联合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中小企业在联合体中承担的比例不少于 %。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大企业投标的,须将 %以上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家(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申请人资质条件:
(1)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a.设计资质要求:【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
b.施工资质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2)施工企业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不作要求的除外)。
(3)其他要求:/ 。
3.3 拟派项目负责人(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以下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建筑工程)和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以联合体形式申请投标的,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派出 ;
□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适用于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
(2)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不得在其他工程项目上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4业绩要求:
(1)申请人:自 2023年 08月 25 日以来,承担过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业绩之一(时间不少于3年)
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认定标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7000万元且建筑面积不少于 30000平方米的工业建筑工程的工程总承包业绩。(提供①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②工程总承包合同、③竣工验收证明,④江苏省工程建设数字化监管***平台***网页截图,四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和建筑面积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工程总承包合同上数据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设计类似业绩认定标准: 承担过单项合同投资额或建安费金额或工程造价不少于7000万元且建筑面积不少于30000平方米的工业建筑工程的设计业绩;或以设计单位身份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7000万元且建筑面积不少于30000平方米的工业建筑工程工程总承包项目的设计业绩。(若提供设计业绩:提供①设计合同、②施工图审查合格书、③江苏省工程建设数字化监管***平台***网页截图,三者缺一不可;若提供工程总承包的设计业绩:提供①设计分包合同(以联合体形式承接的业绩不需要提供)、②工程总承包合同、③工程总承包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④施工图审查合格书、⑤ 江苏省工程建设数字化监管***平台***网页截图。时间以施工图审查合格书的时间为准,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复印件加盖业主单位的公章视为原件,金额和建筑面积以设计合同或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或设计分包合同或工程总承包合同或工程总承包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上数据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施工类似业绩认定标准: 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7000万元且建筑面积不少于30000平方米的工业建筑工程的施工总承包业绩;或以施工单位身份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7000万元且建筑面积不少于30000平方米的工业建筑工程的工程总承包的施工业绩。(若提供施工总承包业绩:提供①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②施工合同、③竣工验收证明、④江苏省工程建设数字化监管***平台***网页截图,四者缺一不可;若提供工程总承包的施工业绩:提供①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②工程总承包合同、③施工分包合同(以联合体形式承接的业绩不需要提供)、④竣工验收证明、⑤江苏省工程建设数字化监管***平台***网页截图。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和建筑面积以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或施工分包合同或工程总承包合同上数据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2)总承包项目经理:自 2023年 08月 25 日以来,承担过类似业绩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之一。(时间不少于3年)
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认定标准: 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7000万元且建筑面积不少于 30000平方米的工业建筑工程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且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提供①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②工程总承包合同、③竣工验收证明,④江苏省工程建设数字化监管***平台***网页截图,四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和建筑面积以中标通知书或工程总承包合同上数据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设计类似业绩认定标准: 承担过单项合同投资额或建安费金额或工程造价不少于7000万元且建筑面积不少于30000平方米的工业建筑工程的设计业绩,且担任设计负责人;或以设计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7000万元且建筑面积不少于30000平方米的工业建筑工程工程总承包项目的设计业绩。(若提供设计业绩:提供①设计合同、②施工图审查合格书、③江苏省工程建设数字化监管***平台***网页截图,三者缺一不可;若提供工程总承包的设计业绩:提供①设计分包合同(以联合体形式承接的业绩不需要提供)、②工程总承包合同、③工程总承包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④施工图审查合格书、⑤ 江苏省工程建设数字化监管***平台***网页截图。时间以施工图审查合格书的时间为准,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复印件加盖业主单位的公章视为原件,金额和建筑面积以设计合同或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或设计分包合同或工程总承包合同或工程总承包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上数据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如合同体现不了设计负责人,还可以提供能体现项目设计负责人的合同备案表或中标通知书或业主开具的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未提供。)
施工类似业绩认定标准: 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7000万元且建筑面积不少于30000平方米的工业建筑工程的施工总承包业绩,且担任施工项目经理;或以施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7000万元且建筑面积不少于30000平方米的工业建筑工程的工程总承包的施工业绩。(若提供施工总承包业绩:提供①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②施工合同、③竣工验收证明、④江苏省工程建设数字化监管***平台***网页截图,四者缺一不可;若提供工程总承包的施工业绩:提供①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②工程总承包合同、③施工分包合同(以联合体形式承接的业绩不需要提供)、④竣工验收证明、⑤江苏省工程建设数字化监管***平台***网页截图。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和建筑面积以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或施工分包合同或工程总承包合同上数据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监理类似业绩认定标准: 承担过单项合同投资额或建安费金额不少于7000万元且建筑面积不少于30000平方米的工业建筑工程的监理业绩,且担任项目总监。(提供①中标通知书、②监理合同、③竣工验收证明、④江苏省工程建设数字化监管***平台***网页截图,四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和建筑面积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或监理合同上数据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注:1、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除法律法规不予认可的情形外,以下情形也不予认可: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2、上述业绩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中的信息、数据为准。申请人必须提前入库,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应上传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3.5 申请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1)自2024年10月16日(近2年)以来,企业和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行政处罚的;
□(2)自 年 月 日(近1年)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自 年 月 日(近5年内)以来,申请人或者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4)其他:
3.6申请人不得有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时,须满足:联合体投标的以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为联合体牵头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由牵头单位委派并注册在牵头方单位,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投标人只能出现在一个投标联合体中,不允许双重或多重投标,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本次投标,也不得同时加入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参加本次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8 本次招标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中小企业投标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通知中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本项目所属行业:建筑业。
□3.8.1以联合体形式预留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且不少于 %。
□3.8.2以分包形式预留的,若大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须提供《项目分包承诺书》,承诺中标后将本项目中不低于 %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具备相应专业能力和资质的中小企业。
4.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评审标准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
5.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6.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获取时间:2026 年 9 月 24 日17时00分至2026年 10 月 9 日23时59分;
6.2获取方式:申请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平台”获取;
本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中“***平台”:***平台-张家港频道https://****.com 。
7.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 10 月 16 日 9时15分。申请人应在截止时间前登录 “***平台”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
7.3逾期递交到指定“***平台”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其他要求或说明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资格***网、 ***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 1 次发布。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主体
招标人:张家港市乐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张家港力天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张家港市乐余镇永利村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路****号****楼
联系人: 秦裕宸 联系人:严勤
电话: 186****2322 电话:173****6550
传真:/ 项目负责人: 严勤
邮编:/ 传真:/
电子邮箱:/ 邮编:/
电子邮箱:52****@****.com
10.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张家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处
联系电话: 0512-****1559
10.3异议渠道
***网上受理与处理异议,***平台依法提出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公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采用两阶段开评标)
评标办法前附表
综合评估法一:适用于可行性研究完成阶段工程总承包招标
|
条款号 |
评 审 因 素 |
评 审 标 准 |
|||
|
1 |
评标办法 |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
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方案设计文件得分高的优先 |
||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
||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如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委托代理人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 |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
暗标 |
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
|
工期 |
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
|
工程质量 |
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函附录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
|
其他要求: |
无评标办法第“6 无效标条款”所列情形 |
||||
|
详细评审 |
|||||
|
条款号 |
条 款 内 容 |
编 列 内 容 |
|||
|
2.2.1 |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第一阶段详细评审分值构成: 方案设计文件(≤35分):35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9分):5 分 项目管理机构(≤3分):3分 工程业绩(≤3分):1分 其他评分因素:信用分6分、投标行为考评扣分 第二阶段详细评审分值构成: 工程总承包报价(≥50分):50分 |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方法一: 以进入第二阶段评审的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二: 以进入第二阶段评审的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3%、3.5%、4%、4.5%、5%、5.5%、6%、6.5%、7%(开标时随机抽取)为评标基准价。 |
|||
|
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
|
条款号 |
评审项 |
评分因素(偏差率) |
评 分 标 准 |
||
|
2.2.4(1) |
1.1方案设计文件(35分、适用于房屋建筑工程) |
1.设计说明(4分) |
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解读充分,理解深刻,分析准确,构思新颖。 2.项目规划设计各项指标满足任务书及规划设计要点并科学、合理。 3.技术指标满足任务书要求,符合规划要求。 4.各专业设计说明。 5.投资估算与经济评价。 |
||
|
2.总平面布局(8分) |
1.功能介绍、规划构思与布局新颖、合理。 2.是否合理利用土地;与周边环境协调。 3.是否满足交通流线及开口要求。 4.停车位布局合理可行。 5.是否满足消防间距要求、是否满足日照间距要求。 6.总平面布局、竖向设计符合规划要求。 |
||||
|
3.建筑功能(9分) |
1.项目功能要求是否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 2.工艺系统流程设计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且先进合理。 3.对项目的设计思路把握准确、设计合理。 |
||||
|
4.建筑造型(4分) |
1.建筑创意、空间处理是否合理。 2.立面造型、比例尺度和谐美观,建筑的功能和形式统一。 3.功能与形式统一,与周围环境相协调,能够很好地体现建筑风格。 4.对设计的规划分析图、鸟瞰图、透视图、平立剖面图、交通分析图、模型等进行评比。 |
||||
|
5.结构方案(3分) |
1.结构方案的选型合理可行、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 2.结构方案的设计依据符合规范及标准要求。 |
||||
|
6.设备方案(2分) |
1.设备方案的选型合理可行、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 2.设备方案的设计依据符合规范及标准要求。 |
||||
|
7.绿色建筑(含建筑节能)与装配式建筑设计(3分) |
1.采用科学合理的绿色建筑(建筑节能)措施。 2.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建筑理念与措施。 3.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绿色建筑标准。 4.工程采用装配式技术。 |
||||
|
8.设计深度(2分) |
1.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 2.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注:本项可视设计深度符合程度在0~2分之间酌情打分。 |
||||
|
注:注:1.招标人可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选择增加上述各评分因素,但“评审项”分值不得调整;也可在招标文件中细化明确评分标准的内容,但一般不得突破各评分因素的规定分值。 2.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
|||||
|
2.2.4(2) |
工程总承包报价(50分) |
报价评审(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费用)(48分) |
□方法一: 以进入第二阶段评审的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高1%的所扣分值不少于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方法二: 以进入第二阶段评审的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3%、3.5%、4%、4.5%、5%、5.5%、6%、6.5%、7%开标时随机抽取)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
|
投标报价合理性(2 分) |
1.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招标范围相一致; 2.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方案设计文件相匹配; 3.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相匹配; 4.工程总承包报价中的风险金计取是否明确、合理。 |
||||
|
说明: 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
|||||
|
2.2.4(3) |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5分) |
1.总体概述(2分) |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 |
||
|
2.设计管理方案(1分) |
对设计执行计划、设计组织实施方案、设计控制措施、设计收尾等内容进行评分。 |
||||
|
3.施工管理方案(1分) |
对施工执行计划、施工进度控制、施工费用控制、施工质量控制、施工安全管理、施工现场管理、施工变更管理、建筑垃圾处理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 |
||||
|
采购管理方案(1分) |
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 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
||||
|
注: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不超过100页,页数超过最高页数的,每超过1页,扣0.02分,最高扣分1分。 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他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
|||||
|
2.2.4(4) |
项目管理机构(3分) |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同时具有国家注册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和中级工程师职称得 1 分。 2.施工项目负责人:同时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和安全生产考核(B 类)合格证书且有中级工程师职称得 0.5 分 3.设计项目负责人:同时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和高级工程师职称证得0.5分,否则该项不得分。不可以兼任其他主要设计人员。 3.其他主要设计人员: ① 建筑专业负责人同时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和高级工程师职称证得0.2分。 ② 结构专业负责人同时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和高级工程师职称证得0.2分。 ③ 给排水专业负责人同时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证书(给水排水)和高级工程师职称证得0.2分;否则该项不得分。 ④电气专业负责人同时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证书(供配电)和高级工程师职称证得0.2分;否则该项不得分。 ⑤ 暖通专业负责人同时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证书(暖通空调)和高级工程师职称证得0.2分;否则该项不得分。 注:上述人员注册证书、职称证书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中的信息、数据为准。 |
|||
|
2.2.4(5) |
工程业绩(1分) |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1分) |
对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及以上的工 程总承包业绩加分,每有一个加 1 分,最多评 1 个业绩,累计加分不超过 1 分,如仅有类似 设计业绩乘 0.8,如仅有类似施工业绩乘 0.7。 注: 类似业绩要求:自 2023 年 08 月25 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 不少于 7000 万元且总建筑面积不少于 30000 平方米的工业建筑工程的工程总承包业绩。 注: 1.提供:①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 ②合同、③竣工验收证明、④江苏省工程建设 数字化监管系统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 ***网页截图,四者缺一不可。时 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和建筑面积以中 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合同上数据 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 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上述业绩以江苏 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中业绩为准。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除法律法规不予认可的 情形外,其他不予认可的情形见《使用指南》。 |
||
|
2.2.4(6) |
其他评分因素 |
投标人信用 |
投标人信用标得分=信用评价分*6%(特级、一级资质施工企业参与小型工程投标,其信用评价结果按0.8系数折算参与评审。)****城乡建设局最新公布有效的苏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结果汇总表(房建类)执行,未申报参加苏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的企业,其信用评价结果按60分予以认定。如为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信用分为准。 |
||
|
投标行为考评扣分 |
按评标时考评扣分时效内的扣分值执行,如为联合体投标,则按联合体成员各方扣分值累计扣分。 |
||||
|
评标的其他要求 |
|||||
|
条款号 |
条 款 内 容 |
评分/评审标准 |
|||
|
4.1.3 |
设计文件合格分 |
合格分:21分(不少于设计文件总分值的60%) |
|||
|
4.1.3 |
择优进入第二阶段评审数量 |
在设计文件评审合格的前提下,第一阶段汇总得分排名前 7 名(不少于5名)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审或计算错误外,进入第二阶段的投标人不因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
|||
|
4.1.4 |
第一阶段汇总得分是否带入第二阶段 |
☑带入□不带入 |
|||
|
定标程序 |
|||||
|
条款号 |
条 款 内 容 |
评 审 标 准 |
|||
|
5.1.1 |
定标委员会人数 |
5人 |
|||
|
5.2.1 |
定标标准 |
1、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 (1)如初步评审合格投标人4-6名(含4和6)时,则由评标委员会按详细评审打分办法进行综合评分,投标人详细评审得分从高到低排名,得分前3名的投标人进入定标阶段;如初步评审合格投标人> 6名时,则由评标委员会按详细评审打分办法进行综合评分,投标人详细评审得分从高到低排名,得分前5名的投标人进入定标阶段; (2)如初步评审合格投标人≤3名时,由评标委员会按详细评审打分办法进行综合评分,不再进行评定分离,直接由评委按详细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次序依次推荐排序的中标候选人,得分第一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招标人确定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中标人;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的,评标委员会按照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排列,并确定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中标人。如初步评审合格投标人少于3名时,评标委员会作出是否具备竞争性判断,如具备竞争性,可继续推荐中标候选人。 (3)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 的,应当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提出。异议或投 诉成立,取消相应中标候选人资格后不重新推 荐或补充中标候选人。 2、定标因素(定标因素采用非打分制) (1)报价因素 如所有投标报价与算术平均值的偏差率均在【-15%(含)~15%(含)】范围内,不进行价格竞争。如果有超过偏差率【-15%~15%】范围的,所有单位须进行价格竞争,计算其偏差率,根据各单位报价与平均值的偏差率绝对值进行评价,偏差率绝对值最小为最优(偏差率绝对值相同,则以负偏差为优),依次类推。 (2)拟派团队管理机构及人员配备状况 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类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设计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 拟派团队管理机构及人员配备满足(或超过)上述所有配备要求为优,不全部满足的按照配备人员的数量进行评价。 (3)苏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最新发布的信用综合评价结果或综合考评结果。 根据定标当日最新有效的建筑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结果,若无最新有效的则按最新年度的综合考评结果(房建总承包)(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为准)。信用分80分及以上为最优,75(含)-80分为次优,75分以下为良好。 (4)设计方案 1、设计构思与创意;2、方案设计完整度;3、总体布局及功能配置;4、设计选材应用(包含新材料、新工艺的应用);5、技术可行性和合理性。方案整体内容详尽为优,方案整体内容较详尽为次优,方案整体内容一般详尽为良,以此类推,依序为中、差。 注:定标委员会成员按照上述标准进行评审,投票确定并写明合理理由。 3、定标程序: 1、招标开始前,招标人应及时组建监督小组,监督小组原则上由三人组成,一般为招标人本单位或上级单位纪检监察人员或审计人员、工程建设领域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及职工代表。监督小组对招标投标活动全过程进行监督,有权就定标委员会违反定标规则的行为进行质询,确保定标过程公正、公平。 2、定标委员会。定标委员会由招标人自主组建。定标委员会成员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不得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招标人单位人员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定标委员会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定标委员会应当推荐定标委员会负责人,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参加定标的,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担任定标委员会负责人。定标委员会应当严格按照定标标准和方法进行定标。 3确定中标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10日内召开定标会,定标会应当形成定标报告。定标报告内容应当包括:定标时间地点、定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定标标准和方法、中标候选人名单、定标情况等;采用票决法的,应当包括定标委员会成员推荐中标人的理由和投票情况。推荐中标人的理由须包含依据定标标准各因素对各中标候选人的比较情况以及综合评价择优推荐中标人的理由。 定标****中心召开,按照以下程序进行:招标人介绍项目情况、招标及评标有关情况;定标委员会审阅评标报告;定标委员会按照定标标准和方法择优确定中标人。 定标过程应当同步录音录像,录音录像信息和定标报告、定标委员会名单等资料应当一并存档备查。 4、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定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定标结果,公示期不少于3日。拟定中标人公示应当载明拟定中标人的名称、投标价格、项目负责人等信息,采用票决法的应当包括推荐中标人的得票情况,采用集体议事法的应当包括定标委员会负责人推荐中标人的理由,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方式,以及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拟定中标人公示期间提出。异议或投诉处理决定不改变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已经处理过的异议或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不得在拟定中标人公示期间以相同理由再次提出相同异议或投诉。 5.中标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且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采用原定标标准和方法,由原定标委员会在中标候选人名单中重新确定中标人并公示。其他中标候选人与招标人预期差距较大,或者对招标人明显不利的,招标人可以重新招标。 |
|||
|
5.3.1 |
定标方法 |
☑ 票决法:定标委员会成员根据定标标准对各中标候选人进行评价比较后记名票决,并确定得票数最多的为中标人;当得票数相同无法确定中标人时,应当对得票数相同的单位再次票决。 □ 集体议事法:由定标委员会根据定标标准对各中标候选人进行集体商议,成员各自发表评价意见,最终由定标委员会负责人确定中标人。 |
|||
微信公众号(订阅通知)
本公告地址:https://www.slzb.net/view/898/DExZ0qABni4p5U9XvRYZ.html
微信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