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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2026年无为市严桥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严桥社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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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WH810NT26SG0533 (任务书编号:FS3402252026048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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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2026年无为市严桥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严桥社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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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
WH810NT26SG0533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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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名称 |
无为市严桥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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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芜****大道****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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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
王宏彬 139****51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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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安徽江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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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花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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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
古阳阳、赵荣 182****0106、150****37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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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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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2026年09月0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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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安徽长灵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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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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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元) |
4400389.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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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沈智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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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皖23420212021159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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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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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天) |
300个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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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承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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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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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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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安徽奇讯建设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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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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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元) |
4399830.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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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杜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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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皖23420172021483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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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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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天) |
300个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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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承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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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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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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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安徽建磊水利建设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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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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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元) |
4401084.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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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周锦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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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皖23420212021030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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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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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天) |
300个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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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承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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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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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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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
(1)安徽全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该单位投标文件项目负责人承诺书格式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格式填写(投标文件格式与招标文件格式不一致),未见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信息及项目负责人身份信息,评审不通过。(2)安徽省创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该单位投标文件未见终检工程师质检员岗位证书,不满足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1.4.1第(2)条要求,资格评审不通过。(3)安徽百宇建设有限公司:该单位专职质量负责人由技术负责人兼任,不满足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1.4.1第(2)条要求,资格评审不通过。(4)安徽聚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该单位专职造价人员由技术负责人兼任,不满足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1.4.1第(2)条要求,评审不通过。(5)四川德政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该单位投标文件未见施工员、造价人员、质量负责人、终检工程师岗位证书,不满足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1.4.1第(2)条要求,资格评审不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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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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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
1、抽取的系数:K值:0.78 2、 样本值单位:安徽迎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皖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安徽嘉龙路桥工程有限公司、安徽丰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龙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山东中泽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3、基准价:4400774.13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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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 |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http://****.gov.cn)。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中心提出投诉(网址:http://****.gov.cn),联系电话:0553-***1232。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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