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无为市花渡河(正岗-花渡北河汇合口)防洪治理工程施工三标段 |
|||||||
|
项目编号 |
WH810SL26SG0551 (FS34022520260511号) |
|||||||
|
标段名称 |
无为市花渡河(正岗-花渡北河汇合口)防洪治理工程施工三标段 |
|||||||
|
标段编号 |
WH810SL26SG055101 |
|||||||
|
招标人 |
名称 |
无为市****中心 |
||||||
|
地址 |
安徽****路****号 |
|||||||
|
联系人及电话 |
吴诗宇0553-***8012 |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安徽长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
地址 |
安徽省芜湖****道****栋 |
|||||||
|
联系人及电话 |
童美群138****2113 |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
开标时间 |
2026年09月14日 |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安徽省鼎源工程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
|
投标报价(元) |
34265411.31 |
|||||||
|
项目负责人 |
赵磊 |
|||||||
|
证书编号:皖1342012201411086 |
||||||||
|
证书名称:一级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 |
||||||||
|
工期(天) |
540 |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庐江县“三达标一美丽”水利建设项目-杨柳圩达标整治工程施工2标 |
|||||||
|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
1、****城防洪保安工程(一期)施工2标 2、****城段堤顶泥结碎石路面维修改造项目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安徽省长江河道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
|
投标报价(元) |
34186407.58 |
|||||||
|
项目负责人 |
缪春雷 |
|||||||
|
证书编号:皖1342017201828724 |
||||||||
|
证书名称:水利水电工程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
|
工期(天) |
540 |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凤台县永幸河上段和下段治理工程总承包施工2标(上段) |
|||||||
|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
1、广德市郎川河桃州集镇段防洪治理工程 2、芜湖市繁昌区诺贝尔基地北侧山洪沟工程 |
|||||||
|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
河北万源水利水电建筑安装有限公司:***网***平台***平台***网址;湖南中泰水电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分项报价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江苏省水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未见委托代理人社保证明;华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分包意向书中拟分包单位为安徽百宇建设有限公司,根据招标文件1.11要求,“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须满足相关资质管理的相关要求。”未见分包单位提供“拟分包情况表“相应资料。;河南省水利第二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的安全员证书过期; |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
|||||||
|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
1、抽取的系数:K值0.4,投标总报价得分计算方法二 2、样本值单位:淳安县水利水电建设有限公司 中明建投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安徽省阜南县水利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湖南兴禹建设有限公司 湖南长坤建设有限公司 3、基准价:33760113.59 4、其他:安徽省鼎源工程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技术负责人丁伯根9342025000602088842水利水电高级工程师 技术负责人业绩:大沙河后续防洪治理工程施工(潜山段);安徽省长江河道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技术负责人周学辉9342024000601007108水利水电工程师技术负责人业绩杭埠河治理工程(六安市实施部分-舒城县)补充设计项目施工(1标段) |
|||||||
|
提示 |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http://****.gov.cn)。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中心提出投诉(网址:http://****.gov.cn),联系电话:0553-***1232。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
微信公众号(订阅通知)
本公告地址:https://www.slzb.net/view/9465/hpp-sqABMqitpwL5687A.html
微信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