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第21948号 ) 中国石油集团海洋工程有限公司“中油海801”船拆解处置及资产转让项目 交易机构:大连产权交易所
| 项目名称 | (2026年第21948号 ) 中国石油集团海洋工程有限公司“中油海801”船拆解处置及资产转让项目 | ||
|---|---|---|---|
| 项目编号 | DL2026ZC005108 | 监测编号 | GR2026DL1003691 |
| 转让底价 | 4,173,251.00 元 | ||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6-09-14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6-09-24 |
| 交易品类 | 资产转让 | 资产类别 | 废旧物资 |
| 项目概述 | 中国石油集团海洋工程有限公司“中油海801”船拆解处置及资产转让项目 | ||
| 现场展示相关情况 | 1、现场踏勘时间:2026年9月21日-2026年9月23日(工作时间段内)。 2、现场踏勘集合地点:青****路****号。 3、现场踏勘要求:意向受让方自行前往青****路****号,参加现场踏勘。现场踏勘转让方不统一安排车辆,建议意向受让方自行驾车前往。 4、现场踏勘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王迎峰 189****0706。 | ||
| 挂牌公告期 | 10 个工作日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 名称 | 中国石油集团海洋工程有限公司“中油海801”船拆解处置及资产转让 | 计量单位 | 艘 | |
|---|---|---|---|---|
| 规格型号 | 数量 | 1 | ||
| 其他信息录入 |
标的资产为中国石油集团海洋工程有限公司持有的待报废拆解的“中油海801”船。该船舶由广州中船黄埔造船有限公司制造,于2008年10月25日建成,船籍港为天津。该船舶已取得所有权登记证书、船舶国籍证书,船舶所有人为中国石油集团海洋工程有限公司,船舶种类为驳船,船体材质为钢质,总吨位4269t,净吨位1280t,空船重量为2416.00Mt,船舶尺度为总长90米、型宽27米、型深6米。该船每年开展年度检验,每五年开展一次特别检验,2021年6月在北海重工船舶有限公司完成第二次特别检验。该船自2023年1月起处于闲置状态,现停靠于青岛海工基地码头。 标的资产转让范围包括船舶、随船附属设备以及船舶现存燃料油(船存柴油约26吨)等,整体处置,由受让方进行整体受让,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对船舶进行拆解并回收残余资产。 标的资产现状转让,受让方须在本项目公告期内自行做好尽职调查,包括标的资产的规格型号、完整性、品质、瑕疵、新旧程度等情况均以现场踏勘时实物为准,意向受让方应自行做好价值判断,谨慎参与,并对标的资产进行充分的尽职调查。为使意向受让方充分了解标的资产的实际情况,意向受让方必须参加现场实地踏勘,并对标的资产进行充分的尽职调查后再参与受让。 |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单位,未被中石油系统列入黑名单,营业执照应包含船舶拆解、船舶拆除等船舶拆解活动有关的经营范围。 2、意向受让方须提供由生态环境部门批准的拆船“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和核发的拆船“排污许可证”。 3、意向受让方或意向受让方合作的第三方具备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意向受让方委托第三方处置危险废物的,进一步提供双方签订的合作协议。意向受让方承诺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涵盖本次处置所涉及的全部危险废物类别。 4、本项目所有标的不接受联合体受让,不允许非法分包、转包。 |
||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意向受让方应参加标的现场勘验,在预展时间需按转让方管理要求进入标的存放现场实地踏勘,对实物核对无误后再参加竞拍,处置、转让范围以现场踏勘时明确的范围为准。 2、意向受让方报名参与竞买,视为接受标的一切现状,意向受让方及受让方不得再对现场标的提出任何问题,否则将给予扣罚交易保证金等处罚。 3、本次处置船舶已报废,如果再次利用,受让方承担一切责任,与转让方、拍卖人、大连产权交易所无关。 4、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为增值税含税价,标的资产交割清运结束后,转让方为受让方开具实际交易价款的增值税普通或专用发票,发票税率为13%,除增值税以外,其他税费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5、其他披露事项详见资产评估报告(京坤评报字[2026]0280号)。为方便意向受让方尽职调查,转让方置于大连产权交易所的备查文件可在本项目公告期前往大连产权交易所查阅(未经允许,不得擅自打印、复印或者拍照等)。 6、本项目交易方式为拍卖,意向受让方应当在公告截止日17:00前,***网站(www.****.cn)***网站(https://****.org.cn)进行注册并在本项目转让标的中进行报名。意向受让方通过向大连产权交易所提交受让申请、资格审核、交纳交易保证金,并由大连产权交易所确认获得报名资格,即成为合格的意向受让方后,方可参与后续拍卖活动。 |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当在公告截止日17:00前,***网站(www.****.cn)***网站(https://****.org.cn)进行注册并在本项目转让标的中进行报名。 2、将交易保证金支付至大连产权交易所指定结算账户。交纳方式为银行转账,以银行提供的到账时间为准,交款人名称须与意向受让方名称一致,现金不予受理,未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大连产权交易所指定结算账***网站完成项目报名后,报名系统为意向受让方自动生成的保证金交款通知中注明的账户,该账户为该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转让标的)交易过程中唯一指定结算账户(包括交纳交易保证金、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履约保证金等相关款项),请意向受让方务必牢记。对于遗失、泄漏、忘记该结算账户或因报名时错误报名、在交款时错误录入结算账户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大连产权交易所不承担任何责任。交款账户中的括号为英文半角。 3、本项目交易服务费的收费标准、支付方式及支付期限详见《大连产权交易所报名须知》,全部由受让方承担。 4、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交易价款的30%。 5、意向受让方在提交受让申请时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 (1)已经充分知晓、理解和接受本项目公告披露的转让标的基本情况等主要内容,已经了解转让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在递交受让申请后,不以不了解转让标的情况或转让标的有瑕疵为由撤销受让申请、退还转让标的、拒付交易价款、拒付履约保证金或拒付交易服务费。 (2)若出现“交易保证金保证事项”中所述的任何一种情况时,同意转让方有权全额扣除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 (3)若出现“履约保证金保证事项”中所述的任何一种情况时,同意转让方有权全额或部分扣除其交纳的履约保证金。 (4)拍卖成交后,受让方须配合转让方按照内部合同审批制度要求履行资产交易合同的报批程序,受让方在接到转让方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完成资产交易合同签订。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受让方须将除交易保证金外剩余交易价款、履约保证金、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大连产权交易所指定结算账户,将拍卖佣金支付至拍卖人指定银行账户。若受让方逾期支付相关款项(包括交易价款、履约保证金以及拍卖佣金等),视为受让方违约,转让方有权取消合同,并扣除其全部交易保证金,并且保留追究相关责任及损失的权利。 (5)同意在交易双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且大连产权交易所在确认收到本项目全部款项(包括交易价款、履约保证金、交易服务费等)后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转入转让方指定账户。 账户名称:中国石油集团海洋工程有限公司 账号:37101988110059002222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西海岸新区分行 开户行号:105452007010 (6)同意在交易双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且受让方支付全部款项(包括交易价款、履约保证金、交易服务费等)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标的资产交接,签署《资产交接单》,标的资产移交受让方,转让方不再负责保管。受让方将标的资产拖离标的所在地,后续发生的一切风险和责任均与转让方无关,受让方自行负责。 (7)本项目船舶无动力,受让方在资产交接结束后须负责办理适拖证明等相关手续,并自行负责船舶拖航工作,船舶拖航期间安全责任全部由受让方负责,产生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损失均由受让方承担。 (8)同意在交易双方签署资产交接单后3个月内,受让方根据有关规定完成船舶的拆解工作及船舶注销等工作。若受让方逾期仍未将船舶拆解完毕,每逾期1日转让方有权通知大连产权交易所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1%作为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的,转让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具体事项如下: ①船舶拆解过程中的残余资产归受让方所有,由受让方自行按照有关要求进行回收处置。 ②船舶拆解过程中收集的废油、废石棉、废制冷剂等属于危险废物,由受让方自行或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其转移、利用或处置要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按规定办理环保备案手续。临时贮存要符合国家的要求。其他固体废弃物须妥善处置,不得随意堆放或排弃,避免二次污染。 ③船舶在拆解开始应当全程拍摄留存影像资料,影像资料中须出现拆解船舶的总体面貌和船舶编号。最终拆解完毕,提供完整的拆船视频及照片,并提供视频光盘三份。 ④船舶在拆解后,受让方须向转让方提供船舶拆解照片不少于三张,至少反映以下拆解情况:拆解前,船舶编号清晰可见的船体全照;拆解中,船舶船体拆解至龙骨或底板并保留船舶编号的船体照片;拆解后,体现船舶完全拆解状态照片。 ⑤船舶拆解完成后,交易双方进行现场验收,签订《项目验收单》。 ⑥船舶拆解完成,受让方须出具船舶拆解竣工报告并负责办理船舶所有权证明、国籍证明等注销手续并将相关手续原件转交给转让方。转让方提供必要的配合。 (9)受让方承诺拆解之后所有船体及设备不得再次流入市场及使用。具体实施处置工作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达到充分的无害化,处置地点为生态环境部门批准开展报废船舶拆解的地点。 (10)受让方承诺具备标的资产相应的回收能力(包括但不限于拆解、收集、储存、运输、处理等情形),遵守相关国家污染防治标准、技术政策和技术规范,若出现违法、违规回收情形,受让方须就此自行承担一切风险、责任及赔偿。 (11)承诺所提交的受让申请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有效。 (12)承诺自身或合作的第三方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涵盖本次处置所涉及的全部危险废物类别。 (13)承诺本企业未被列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失信;***网(http://****.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石油列入黑名单。 6、本次转让标的以现状进行转让,大连产权交易所对转让标的瑕疵等情况不承担保证责任。为使意向受让方充分了解转让标的情况,请意向受让方在办理受让登记前对转让标的进行充分的尽职调查。 7、本项目信息公告期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此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一经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信息公告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信息公告之内容及转让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愿意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意向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逾期或拒绝签订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拒付交易服务费、拒付履约保证金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逾期递交变更登记资料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和欺诈行为,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转让方有权按本项目交易条件的有关约定扣除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并将转让标的重新公告。 |
||
| 项目咨询联系人 | 付先生 | 项目咨询电话 | 158****9133 |
| 交易条件 | |||
|---|---|---|---|
| 征集到两个及以上合格意向方 采用的交易方式 |
拍卖 | ||
| 交易方式说明 | 1、信息公告期满,如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网络拍卖并完成应价(应价不得低于转让底价),由大连产权***网络拍卖应价结果直接签约。 2、信息公告期满,如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网络拍卖(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 ||
| 意向方审核级别 | 需要交易机构审核 | ||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
| 优先受让权情况 | 不涉及 | ||
| 交易保证金设定 | |||
| 交易保证金金额 | 1,250,000.00元 | ||
| 交易保证金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公告期内交纳 | ||
| 交易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
| 交易保证金保证事项 | 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全额扣除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①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网络拍卖程序的;③在网络拍卖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④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期限一次性交纳相关款项的(包括但不限于除交易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履约保证金、拍卖佣金及交易服务费等);⑤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期限与转让方签订合同的;⑥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 | ||
| 交易保证金处置方式 | 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受让方按照约定支付除交易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履约保证金、拍卖佣金及交易服务费后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不涉及交易保证金扣除事项的)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由大连产权交易所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路径无息返还。 | ||
| 成交价款支付要求 | |||
| 成交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 成交价款支付要求 | 交款人名称须与意向受让方名称一致,现金不予受理。 | ||
| 履约保证金 | |||
| 履约保证金金额 | 30%,成交金额 | ||
| 履约保证金收取方式 | 大交所代收取 | ||
| 履约保证金保证事项 | 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全额或部分扣除受让方所交纳的履约保证金:①受让方未在约定期限内完成船舶拆解及船舶注销登记的;②受让方在船舶拆解过程中给转让方或其他第三方造成损失的;③对标的资产的回收(包括但不限于拆解、收集、储存、运输、处理、回收等情形)未依法满足污染防治要求的;④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条件及交易规则等情形的。 | ||
| 履约保证金处置方式 | 受让方(不涉及履约保证金扣除事项的)交纳的履约保证金,在标的资产拆解结束、经转让方验收合格、受让方办理完毕船舶所有权证明、国籍证明等注销手续后,大连产权交易所将履约保证金原路径无息退还给受让方。 | ||
| 转让方名称 | 中国石油集团海洋工程有限公司 |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00071093297X1 | 所在地区 | 北京市/****城区 |
| 转让方类型 | 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
| 是否国有 | 是 | 是否联合转让 | 否 |
| 注册地(地址) | 北京市北京****路****号三号厂房C区3层 | 经营规模 | 大型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经济类型 | 国有独资或国有全资公司(企业) |
| 注册资本(人民币) | 6,593,530,000.00元 | 法定代表人 | 刘绪全 |
| 所属行业 | 建筑业/土木工程建筑业 | 金融分类 | |
| 内部决策情况 | 其他类型 | ||
| 项目报名 | 王先生 | 报名电话 | 0411-****0566 |
|---|---|---|---|
| 报名QQ | 网上报名地址 | www.****.cn | |
| 现场报名地址 | ****路****号,****中心****楼窗口 | ||
微信公众号(订阅通知)
本公告地址:https://www.slzb.net/view/95/wJcUn6ABMqitpwL5L37U.html
微信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