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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民政局关于2026年市级界桩纠纷处理及经常性管理项目的竞价采购公告

2026-09-16招标公告-公告网上竞价广东 - 东莞市 关注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2026年市级界桩纠纷处理及经常性管理项目
项目预算 1.25万
省份/直辖市 广东 所属地区 东莞市
采购单位 东菀市民政局 项目联系方式 0769-****2532
更多联系方式 0769-****9605 0769-****1627 0769-****0560 更多联系方式(27个)
以上信息为大数据平台自动计算结果,如有误差以正文为准

正文

为落实《行政区域界线界桩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加强行政区域界线上界桩管理维护,我单位拟对2026年市级界桩纠纷处理及经常性管理项目进行竞价采购,欢迎符合组织要求的机构参与本项目竞价。

一、采购项目信息

(一)项目名称:2026年市级界桩纠纷处理及经常性管理项目

(二)项目预算金额:12500元

(三)采购数量:1项

二、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一)项目概述

根据《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行政区域界线界桩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各地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具体承担各级行政区域界线界桩的管理和保护工作,及时修复或者恢复损坏的界桩、确保界桩位置准确、埋设牢固、明显易见、注记清晰、档案完备。经前期巡查发现,我市共有惠州东莞线2号界桩、深圳惠州东莞三交点S号界桩需完成更新设置。

(二)工作内容和要求

1.按本市相关规定和《行政区域界线 县界界桩制作 民政行业标准》中附录A的规格进行制作,并选址或原址埋设界桩。界桩由界碑、底座、告示牌和硬化地面组成。地下基坑部分长80厘米、宽80厘米、高50厘米。底座部分长50厘米、宽45厘米、高60厘米,外贴大理石,内用钢筋混凝土灌注。正面作为告示牌,按规定刻写文字。界碑用花岗岩制作,安装在底座中央,长30厘米、宽15厘米、高90厘米(其中35厘米嵌入底座),界碑顶部切角。深圳东莞惠州市S号界桩设置为三面型,规格按照《广东省行政区域界线勘界测绘技术规定》(附件一)的规格制作。正面文字自上而下用规定字体分别刻写行政区划名称、界桩号、国务院、设立年份。

2.按要求埋设界桩,并用混凝土固定,界桩安装要求垂直平整、基础牢固,在山坡洼地界桩底座周边用混凝土灌注并修好排水沟渠,以防被山洪冲坏。

3.界桩埋设完成后,需清理界桩周边遮挡物、杂草,以及界桩表面,保持文字清晰。

4.对埋设好的界桩进行记录、拍照等,整理、更换界桩资料,并做好归档。

(三)服务要求

1.具备合法的营业执照;

2.具有足够的人力、物力、财力和技术能力等资源;

3.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专业知识,承接过同类型项目,具备相应的界桩制作、埋设条件。

(四)提交成果资料及要求

1.提交项目实施方案,方案中包含对时间安排、人员安排,所用材料以及施工计划等;

2.项目完成后,提交项目竣工报告,报告内容包括文字报告(有工作过程记录)、界桩重设前后的实地图片。

(五)服务时间

自签订服务合同之日起至2026年11月30日。

(六)费用

本项目预算金额为1.25万元,此费用包括响应供应商应在费用1.25万元为上限的基础下进行报价,否则为无效报价。(注:报价包含完成本项目服务内容的所有费用。包含人工、设备、材料(含辅材)、交通、管理、税费及利润等所有相关费用。)

三、竞价人的资格要求

(一)竞价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竞价人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与本项目其他竞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不为同一人,且与其他竞价人之间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三)竞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人于竞价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四)已成功报名本项目的竞价人;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价;

(六)特殊要求:无。

四、报价截止时间、地点及事宜

(一)提交的相关资料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提交下列资料(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密封并加盖骑缝公章。供应商对报价响应内容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非营利组织的有关登记证件;

2.报价单,报价单为一次性报价不得更改的价格,多次报价为无效报价;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原件),若非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竞价的,则须同时提交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参加竞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中标后需提供原件核对);

5.本机构简介(包括股东情况)、同类业绩介绍;

6.承接本项目的工作实施方案。

(二)报价提交方式和注意事项

1.报价截止日期为:本公告之日起5日内送达报价文件。

2.报价文件递交方式:可通过现场或快递的方式送达。(备注:采用快递的方式送达的,快递费用由竞价人自行承担,采购人不接受到付。由于快递原因未能按时送达的,视为竞价人放弃本项目的竞价,所造成的损失由竞价人自行承担)

3.邮寄地址:****路****号****中心,收件人:冯先生,电话:0769-****2532

五、竞价规则及采购结果确认

本次采购按照满足竞价项目需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报价时间截止后,按照以下原则确定成交候选人的排序:

(一)报价最低的,排序第一;

(二)报价后最低报价有多家供应商,由采购人根据承接工作实施方案/组织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二次报价后确定成交供应商;

(三)参加竞价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或者满足竞价需求的品牌不足3个的,原则上再延期3个工作日接收报名,延期后仍不足三家的,由采购人确定是否继续实施采购或从报名合格的供应商中选取一家。

(四)采购人认为竞价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竞价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且竞价人的报价文件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采购人有权择优选择其他竞价人作为本项目成交人。

报价时间截止后,采购人在5个工作日内根据成交信息确认采购结果。

确认采购结果后,***网站公开发布采购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六、合同订立

按照竞价成交通知书确定的价格、数量、服务期等事项,在7个工作日内与成交供应商签订纸质合同。

七、验收标准

采购人将审查项目有关服务指标是否达到了合同的要求,对项目的成果做出评价,并得出项目的验收报告。供应商施工过程要符合标准,成果资料要齐全。如界桩出现问题,我单位有权要求供应商返工重做。

八、资金支付

资金支付方式为签订合同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50%作为项目启动资金;项目完成,并经验收通过后支付50%。在收到成交单位开具的发票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支付费用。

九、联系事项

发起人:东莞市民政局

地址:****路****号****中心

联系人:冯先生

联系电话:0769-****2532

邮 编:523000

附件:

1.附件1报价一览表.docx

2.附件2资格条件承诺函.docx

3.附件3服务响应承诺函.docx

4.附件4项目界桩现状.docx

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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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slzb.net/view/9511/pZnoqKABMqitpwL5QBHP.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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