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段(包)性质
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
公示开始日期
2026-09-16
公示结束日期
2026-09-19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发布媒介
***网,****中心***平台、***平台(辽宁省•盘锦市)
其他公示内容
废标单位:黑龙江省水利水电集团冲填工程有限公司 废标原因:委托代理人未提供劳动合同,不符合招标文件1.4.1 的要求。
监督部门
盘山县农业农村局
项目来源
***平台
监督部门联系人
管女士
监督部门电话
0427-***7012
招标人
盘山县现代****中心(****中心)
地址
****楼
联系人
韩先生
电话
0427-***6380
邮箱
nt****@****.com
招标代理机构
科信联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路****号10-31
联系人
李萍
电话
136****7572
邮箱
kx****@****.com
中标候选人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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