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段(包)性质
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
公示开始日期
2026-04-15
公示结束日期
2026-04-19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发布媒介
***网,***网、***平台(辽宁省•丹东市)
其他公示内容
监督部门
丹东市水务局
项目来源
***平台
监督部门联系人
张先生
监督部门电话
0415-***9709
招标人
丹东市振****中心
地址
****街****号
联系人
蒋先生
电话
0415-***0193
邮箱
38****@****.com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恒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路****号绿江华府A****楼(路口临江门市)
联系人
张丹
电话
0415-***7227
邮箱
ln****@****.com
中标候选人附件
点击下载
微信公众号(订阅通知)
本公告地址:https://www.slzb.net/view/98/qJcwj50BXr5-c_nqVnka.html
微信在线客服